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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多层次公民权利的多层次治理?

 

自柏拉图的《理想国》以来,法律哲学家们一直在讨论不同的公共权力概念如何与不同的公民概念相联系。民主宪政(例如在古雅典)和共和宪政(例如在古罗马)是通过公民积极参与治理而实现的。军事统治者和积累财富的封建阶级的崛起削弱了人民议会的影响力,转而支持独裁、寡头或贵族统治者。《欧洲联盟里斯本条约》(第 9-12 条)中关于多层次宪法、议会、参与和协商民主的原则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宪政民主国家都在法律上保护公民在国家和欧洲治理层面积极参与宪法、立法、行政和司法决策程序。即使欧盟内部的政策制定仍然存在对抗性,欧盟公民身份需要扩大,但他们在宪法上受到的保护比欧洲以外的政策和公民更多。

威权治理体系例如中国和俄罗斯

 

仍然建立在寡头强权政治的基础上,剥夺了公民的权利。盎格鲁-撒克逊新自由主义(例如英国脱欧 亚洲数据 美国总统特朗普的霸权重商主义)与欧洲秩序自由主义宪政主义的区别在于,它优先考虑公民、政治和经济权利,强调民族主义和商业驱动的市场监管。欧盟的秩序自由主义则优先考虑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对平等的社会和文化权 外语 外语考试测试您在阅读 利进行多层次的宪法保护,其基础是“世界主义宪政主义”,将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视为人权和宪法权利(例如2009年《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宪法权力分配的多样性(例如中国、俄罗斯和美国总统的权力分配)反映了宪法对公民权利、民主和经济市场权利及救济措施的多样性保护(例如,中国共产党国家排除了有效的协商民主和政党竞争,而俄罗斯则是寡头政治统治体系)。

当前的全球卫生和环境危机表

 

跨国公私伙伴关系(例如在疫苗研发、经济脱碳和数字化方面的合作)能够通过 业务主管 国际法和机构改变全球公共产品的多层次治理。它们至少在民主司法管辖区和联合国机构中强化了对世界性权利(例如人权、健康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保护,从而限制了政府间的权力政治。